质量工程结算常见问题

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来源:

    工程结算中可能产生分歧纠纷的起因: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不完善。建设工程开工前的“五通一平”即路通、水通、电通、气通、通讯通,通常应由业主来完成。相当一部分建设工程在承包商正式进入施工现场时,“五通一平”条件不具备,业主只好委托承包商全部或部分完成,而双方又未正式签定书面协议或合同,只有业主的口头承诺,给今后的工程结算埋下隐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工程在建设期间,业主与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势必要发生一系列的工作关系。不论哪一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不规范行为都会影响到工程今后的结算。如业主办事程序繁琐、效率低下,施工单位呈报的有关工程事宜不能及时得到反馈,而施工单位又不敢随意耽搁工期,造成工程量的变化;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若其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签字不及时,引起变化的工程量就缺乏结算的依据,待工程结算时再进行补充,容易引起意见分歧。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质量工程结算常见问题

    ,应当明确分工,对工程结算进行。一般项目经理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商务人员审核单位,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指导,为结算提供**服务,如对接审核单位高层、相关部门等。,公司(分公司、经理部)职能部门应当与结算责任人(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或预算负责人)签订结算责任状,明确结算完成时间、效果、职权范围、奖罚标准等刚性指标并交公司分管领导监督执行,但公司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不能以包代管,应当加强指导、监督、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兑现奖罚。五、业主结算的审核:重要的环节,商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必须到位,对于不同的审核人员采取不同的态度,但必须做到有理有利有节;,避免,合并处理;,商务人员应当组织项目经理、职能部门进行分析,确定问题性质,按照必争项、争取项、放弃项进行分类,分别估算出相应的工程造价,可以按照下表进行分类:费用项目简述费用金额费用种类涉及造价争取金额备注:商务人员将争议问题汇总后,应当在组织相关人员的会议上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以及要发生的费用金额并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确定后向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商务人员借支,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原则上不超过争议金额的10%。崇左品质工程结算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资料,经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

    结算方式: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

    一、工程结算中可能产生分歧纠纷的起因1、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不规范按照我国有关建设政策法规要求,招投标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的限制,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合理选择价质量高的施工单位。有些业主违反国家有关建设政策法规,擅自采取私下议标并提出如带资或垫资等一些苛刻条件。而在当今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单位为承揽到工程不得以而违心承诺。由于业主在一期工程中拖欠了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直接指定承包商或分包商,更有甚者搞假招标,给将来的工程竣工结算埋下了隐患。2、合同管理观念淡薄。如今的市场经济,就是法律经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的法定性文件,各方应予高度重视。在起草合同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合同管理人员共同斟酌确定合同的内容、条款、细则,但有些单位重视不够,专业技术人员与造价合同管理人员很少参与合同的起草,而是由某些领导直接操纵,以谋取某些利益。施工合同的重要之一就是工程造价,合同中的诸多条款终都要反映和表现为工程造价,从这种意义上讲,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就是对工程造价的管理。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竣工结算: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验收、点交后,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竣工结算作了详细规定: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②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③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④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崇左品质工程结算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质量工程结算常见问题

    结算方式: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 质量工程结算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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